如果不吃藥,就不要看醫生,免得害了醫生,也讓自己活受罪。
怎麼說呢?因為醫學上有「#藥物遵囑性」(#Compliance)的概念,意思就是,醫師開藥或是要病患做復健,病患騙醫師有吃藥有運動,但其實沒吃沒運動,下次回診,醫師就覺得可能是藥力不夠強、運動次數不夠多,結果就開更強的藥種、藥量、運動次數也上調。
平常都不吃藥、不復健運動的病患,突然有一天心血來潮,想說乖乖聽醫生的話吃藥、運動,結果藥量太強、運動太激烈,身體負荷不了,反而受傷,更嚴重就死了。(台灣已有這樣的死亡案例)
所以 #務必遵守醫師的指示。
那如果下次去看醫師的時候,乖乖跟醫師說「我沒吃藥」、「我藥都沒吃」,那醫師也不知道從何幫忙起。
既然看了醫生,就 #跟醫師一起努力,把身體變好。
另外的運動療法也好、呼吸不一樣的氣體也好,都是另一種幫助。不要偏頗選擇,才能對身體有最好的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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